广州疫情期间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
疫情防治工作人员免税:政策内容:自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范围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

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 ,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 、防护用品等实物,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广州疫情期间的税收减免政策自2021-2021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 ,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 ,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
避孕药品和用具等长期享受免税待遇。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生活服务 ,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等免征增值税。这些政策旨在减轻相关行业的经营负担,保障基本民生服务的稳定供应 。
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税收优惠 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所得,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所得 ,免征增值税 。
2026年广州个税起征点多少钱
〖壹〗 、026年广州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以下从起征点定义、政策依据及地区适用性三方面展开说明:起征点定义与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即“免征额 ”,指个人每月收入中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以广州为例 ,若月收入为5000元,则无需缴纳个税;若月收入为8000元,则仅对超出部分(8000-5000=3000元)按适用税率计税。
〖贰〗、026年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 ,扣除标准包括基本减除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及劳务报酬预扣规则,具体如下:起征点2026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即纳税人每月综合所得收入扣除5000元后 ,剩余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税 。
〖叁〗、026年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全年累计6万元,该标准自2019年起沿用至今未作调整。起征点定义与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即“免征额”,指个人收入中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
〖肆〗、026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全年6万元),税率采用超额累进制,综合所得分为7级 ,税率从3%至45%不等,具体需结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起征点与基本规则2026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维持每月5000元(全年6万元)不变。若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伍〗、核心标准与适用范围现行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年度6万元) ,适用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收入 。这一标准自2018年10月实施后,历经多次政策优化 ,但起征点数值未再调整,2026年仍按此标准执行。具体免税情形月收入≤5000元:直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税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内容如下: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按照8号公告第二条规定 ,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若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需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